里哼了一声:「切,被德国人的37毫米敲门砖」啃了一口而已。就连我奶奶的假牙都能咬出比这深的印子。这能说明什麽?说明这辆破烂还没散架?」
「没错,这确实只是个挠痒痒的印子。」
麦克塔维什点了点头,眼神突然变得凶狠而又充满杀气:「但你们知道我们为什麽换了这辆车吗?」
他猛地转过身,一把扯过自己半履带车后座上的防雨布。
「哗啦」一声。
那堆积如山的战利品暴露在清晨的阳光下。
并不是什麽金银财宝,而是让所有军人都瞳孔地震的东西一那是成捆的德军M24长柄手榴弹、几挺崭新的MG34通用机枪,以及最上面那几顶被压扁了的军官大檐帽。
大胡子军士长随手拿起一顶帽子。当他看清帽徽上那银色的钥匙和领章上的双闪电标志时,他的手抖了一下。
「党卫军————警卫旗队?」
大胡子倒吸了一口冷气。作为老兵,他很清楚一件事:宁可去硬扛装备更好,火力更猛的国防军装甲师,也不要招惹这群领章上挂着双闪电的疯狗。
在这个战场上,遇到国防军还能投降,遇到党卫军通常只有死路一条。
「我们在伯尔格把法国人的B1重型坦克开废了。那是个大家伙,可惜它跑不动了。」
麦克塔维什的声音时高时低,就像在讲述一件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後怕的事情:「就在两天前,亚瑟少校带着我们,和这群疯子撞上了。」
「没有支援,没有重炮。他就这麽带着我们,直接冲进了德国人的大本营。」
麦克塔维什从腰间拔出那把缴获的鲁格手枪,那是一把工艺精湛的军官配枪,枪柄上甚至还刻着原主人的名字。
他熟练地转了个枪花,然後将黑洞洞的枪口指向那个刚才出言不逊的年轻下士,吓得对方猛地後退一步。
「小子,你知道这把枪的主人是谁吗?」
麦克塔维什语气森然:「是一个党卫军的大队长。少校带着我们冲进他们的大本营并俘虏了他,真他娘的刺激。」
「你们猜,那位花花公子」最後是怎麽处理这个俘虏的?把他交给宪兵?
还是请他喝杯茶?」
麦克塔维什摇了摇头,嘴角露出毛骨悚然的冷笑。
他指了指身後那扇紧闭的教堂大门:「亚瑟少校让人找了一根麻绳,当着全城人的面,亲手把那个党卫军大队长————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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