剑鞘裹着深蓝色的鲨鱼皮。她拔出其中一把,剑锋在灯光下闪着冷光。老板说:“姑娘,这不是摆设。真的能开刃。”晚亭说:“我知道。”她把剑收入鞘,三把都要了。
“他买单。”她指了指金予珩。金予珩笑了笑,站在一旁。
维纳斯拖着他往另一排货架走。“这个。还有这个。这个也要。”
一套宋代枪兵的仿制长枪,一柄明代火铳的复制品,一杆明代的枪——据说是仿戚继光军营的制式。金予珩看着那杆枪,枪杆是木制的,枪头是钢的,长度比他还高。维纳斯把枪举起来,差点打到旁边的灯。
“你别动。”金予珩接过枪,放回货架上。维纳斯根本不像晚亭,她不懂古代兵器。
维纳斯又拐进了内衣区。不是肚兜,是明代的“主腰”——一种贴身的抹胸,丝绸质地,刺绣精细。维纳斯拿起一件藕荷色的,在自己身上比了比,然后看着金予珩。
金予珩说:“好看。”
维纳斯说:“你还没看呢。”
金予珩心想:我们不能发展太快啊,虽然我们有婚约了。只好又看了一眼。“好看。”
维纳斯把主腰塞进购物袋,又拿了一件香槟色的。“晚亭,这件,你穿。”
晚亭接过那件香槟色的主腰,摸了摸面料。“丝绸的。”
维纳斯说:“对,中国明朝的,比你上次那肚兜还好看。”
晚亭说:“我又没穿过肚兜。”
维纳斯说:“你穿了。在我的梦里。”
晚亭没有反驳。她把主腰叠好,塞进购物袋。
三个人在博物馆附近的一家餐厅吃晚饭。菜是维纳斯点的。她的汉语已经比刚到杭州时好太多了,只是点菜的时候还是会把“糖醋排骨”说成“糖醋排虎”。服务员愣了一下,晚亭说:“糖醋排骨。”服务员走了。维纳斯说:“我哪里错了?”晚亭说:“虎是老虎。你刚才说要吃老虎。”维纳斯捂住脸。“排骨。排虎。排骨。”金予珩说:“差不多了。”维纳斯从指缝里看他。“你笑我。”金予珩没笑。但他的嘴角动了一下。
维纳斯把手放下来,看着金予珩。她的眼睛很亮,橙花味的香水从她的手腕上淡淡地散开,混着餐厅里红烧排骨的香气。
“予珩。”她叫他名字,不是“金”,是“予珩”。她练了很久。
金予珩看着她。
“我爱你。”
晚亭正在夹菜,筷子顿了一下。然后她继续夹,把那块排骨放进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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