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,老约翰给她的。是一本诗集,中文的,页边发黄,有些字已经模糊。
“爷爷说,这本书是他年轻时在一个旧书摊上买的。里面夹着一张纸。他感觉特别宝贵,所以一直带在身边,即使在西雅图那次被抓的时候,也带着。”
维纳斯翻开书,从扉页和封面之间的夹层里抽出一张泛黄的纸片。不是照片,是一张手写的便条,字迹潦草,墨水已经褪色。
“1882年,旧金山。我的妹妹维纳斯,和那个华工,在同一天死了。我没有救她。我写在这里,是怕自己忘记。也是怕没有人记得她。”
便条没有署名。但维纳斯知道是谁写的。在她回溯的那个美国西部故事里,她有一个哥哥。那个哥哥没有阻止家族拆散她和那个华工。他后悔了一辈子。他把这张便条夹在一本诗集里,诗集传给了他的后人,后人又传给了老约翰,老约翰又传给了维纳斯。一百多年,六代人,一张纸,一个人后悔。
维纳斯把便条放回去,把书递给金予珩。“你可以看看。”金予珩翻开那本书。诗集中间有一首诗被铅笔轻轻勾了一个角。诗的题目是《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》。作者是艾米莉·狄金森。金予珩不认识这个作者,但他认识那首诗里的句子。不是因为读过,是因为那些字在告诉他:有人在一百多年前,用一支铅笔,在诗集的角落里勾了一首诗。那个人可能活了很久,可能死得很早。但他勾的那首诗,还在。
维纳斯说:“你在看那只手。”金予珩没听懂。维纳斯说:“你在看那只手。不是在看书,是在看勾书的那只手。”
金予珩没有说话。因为他确实在看那只手。
二第四天,维纳斯拥抱了他。
不是计划好的。晚亭在厨房里热汤,维纳斯和金予珩在客厅里坐着。栀子花开了第一朵,白色的花瓣微微张开,香气淡淡的。金予珩伸手摸花瓣。
维纳斯也伸手,摸同一朵花。两只手在花瓣上碰到了一起。
金予珩没有缩回去。维纳斯也没有。她的手在他手背上放了很久。晚亭端着一碗汤从厨房走出来,看见那两只手,没有说什么。她把汤放在茶几上,在金予珩另一边坐下,把手放在他的右手上。
三只手。栀子花。排骨莲藕汤的香气从碗里飘起来,混着栀子花的淡淡甜味。
维纳斯的手在金予珩手背上感觉到了一种振动。不是脉搏,是更细的、更深的、从骨头里渗出来的振动。她不知道那是微管量子态的共振。她只是觉得,自己的手和他的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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